唐朝:《二风诗十篇 治风诗五篇 其五 至理》 – 元结 2020-12-08 唐朝(一) 作者 : 元结 朝代 : 唐朝 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 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 意彼刑法,设以化人。 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 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 呜呼呜呼,人不斯察。 标签:元结, 元结的简介, 唐, 唐时期诗文 上一篇:唐朝:《古远行》 - 元季川下一篇:唐朝:《补乐歌十首 其二 丰年》 - 元结 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