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:《和陶诗 饮酒诗二十首 其十八》 – 李贤(原德

作者 : 李贤(原德     朝代 : 明朝

我口同斯味,易牙乃先得。
安得鲁中叟,解我心中惑。
人道未能尽,吾责安可塞。
不有君子人,何能以为国。
有酒且复饮,既醉言亦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