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:《送陈永和钧改官之真定学曩府君教处》 – 高叔嗣 2020-12-06 明朝(六) 作者 : 高叔嗣 朝代 : 明朝 厌事尝疑抛县印,之官又见向儒宫。 城临沱水新桥在,路绕恒山旧驿通。 乍到士人应认姓,试询父客几成翁。 经中更废蓼莪讲,坐处青毡恨颇同。 标签:明, 明时期诗文, 高叔嗣, 高叔嗣的简介 上一篇:明朝:《与王庸之饮》 - 高叔嗣下一篇:明朝:《子脩侍御见过时谢病》 - 高叔嗣 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