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:《水仙花限冰字》 – 六十七 2020-12-09 清朝(三) 作者 : 六十七 朝代 : 清朝 凌波仙子世同称,琼岛芳姿未敢凭。 香与春风相应接,神将秋水共清澄。 玻璃案上金千点,玳瑁筵前玉几层。 不许纤埃侵皓素,檀心夜月一壶冰。 标签:六十七, 六十七的简介, 清, 清时期诗文 上一篇:清朝:《半屏山》 - 刘献池下一篇:清朝:《题行箧内所携米海岳各帖戏效渔洋论诗绝句》 - 梁成楠 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