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:《黔中酬同院韦判官》 – 李频

作者 : 李频     朝代 : 唐朝

平生同所为,相遇偶然迟。
各著青袍后,无归白社期。
江流来绝域,府地管诸夷。
圣代都无事,从公且赋诗。


评论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