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:《友人惠鹅仆方戒杀赠二小诗还之》 – 李光 2020-12-08 宋朝(十) 作者 : 李光 朝代 : 宋朝 晓随芦雁聚寒汀,只有崇师画得成。 欲付庖人应未忍,怜渠岂是不能鸣。 右军池上动成群,何事羁栖傍主人。 放汝江湖须远去,莫随鸡鹜恼比邻。 标签:宋, 宋时期诗文, 李光, 李光的简介 上一篇:宋朝:《送春二首》 - 李光下一篇:宋朝:《句》 - 李庆孙 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