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:《留金陵送毕功大州判归 其二》 – 朱升

作者 : 朱升     朝代 : 明朝

醅芽茶觜挹流泉,人世纷纷我是仙。
客里自悲还自释,歙山享用已多年。


评论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